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2023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4件4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4件506人。推动平安新干建设,办理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等类型犯罪37件88人,对故意杀人、涉恶等重大案件均提前介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开展反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办理廖春林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犯罪案件,现已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持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0次,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4件,监督侦查机关纠正漏捕3人,纠正遗漏罪行4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0件,提出抗诉2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探索“派驻+巡回”工作模式,成立巡回检察组对县看守所、县法院财产刑执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县公安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工作先后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并纠正问题4个,检察监督履职问题2个。
深化落实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10条举措,依托检察官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机制,结对帮扶27家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走访,为挂点联系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问题12个。深化落实着力服务“一号改革工程”,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民营企业人员不批捕59人,尽最大可能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023年企业合规工作位列全市第一方阵,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4件,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
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定期走访挂点村镇,主动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运用检察官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当好“宣传员”,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平安夜访”等法律宣传20余次。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在小案中传递司法温情,展现检察担当,积极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刑事和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对7件因邻里纠纷、偶发事件引发的故意伤害以及交通肇事等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核心指标和重点工作,凸显办案质效,注重质与量双提升。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引导侦查、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严把案件质量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实现内部监督,倒逼办案质量提升,争取把每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扫黑除恶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类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养老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民生民利,严审快诉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按照典型案例的标准重点打磨、深度挖掘、积极培育,提升打造优质检察案例产品的能力,切实发挥精品案例的引领、指导、示范作用。立足工作实际、案件特点和时代要求,积极筹划打造部室品牌,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调研等情况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学习同步开展、同频共振,深化党的理论指导转化为检察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作用,党员队伍率先垂范勇争先,在困难面前主动担当,在干事上面善于作为,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