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新干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河湖水库、森林资源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近日,新干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
“河(湖)长+林长+检察长”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积极探索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旨在通过“行政+司法”的方式,通力合作,履职尽责,重点围绕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五个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提前介入、沟通协作机制。同时,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明确了目标任务、组织保障、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共同推进“河(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运行。
该协作机制的签订,使得检察机关与河长办、林长办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加紧密,将联合巡河、巡林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生态环境的合力。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守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真正实现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新干县人民检察院陈佳、李梦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