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廖某某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廖某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查,廖某某初二时因周围的朋友厌学,自己也不爱学习便辍学在家,其父母未督促其返校上学,让其随父亲外出做事。今年年初回到新干后,又结识了邻村不良朋辈,期间刚好母亲外出不在家,疏于管教,以致廖某某走上歧途。究其原因,廖某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其监护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关。
为督促廖某某父母履行监管职责,帮助廖某某重归社会,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依法向廖某某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廖某某父母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社工组织,强化对孩子的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深入和孩子沟通,掌握其思想动向及交友情况,给予孩子积极正向的引导。
廖某某父母诚恳接受检察院的批评,表示一定认真执行《督促监护令》的有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和社工组织,积极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法律认识,帮助小孩改过自新,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
下一步,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切实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强化家庭保护意识,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林凤清、黄姚、徐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