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方案》,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新干县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在本次专项监督中,该院第二检察部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日常生活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采取“检察监督+多方联动”方式,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文明办等多单位,对县湿地公园、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中国银行、县国光超市、县中心广场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并到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县体育馆等文化、体育场所开展摸排调研,确保专项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不均衡、不系统问题较为普遍,涉及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办公办事等多重环境维度,重点问题如无障碍设施应建未建、已建设的部分无障碍设施设计不合理、轮椅坡道不平整、比例不规范;重点路段机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盲道的现象普遍存在,侵害了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
“这次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既是落实最高检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我们将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不断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新干在文明城市中先行示范贡献检察智慧。”新干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卫平表示。
下一步该院将与县残联、住建、公安等职能部门协作,以磋商、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各方协同,凝聚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合力,逐步破解难题,多维度助推无障碍环境水平提升,让特殊群体平等享受便捷生活,感受城市温度,真正让有爱无碍。(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李淑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