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矛盾化解,
2月17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年后第一起上门听证案件,邀请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人员、律师担任听证员针对聂某某不服检察机关一起重婚罪案件不批准逮捕不服开展上门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办理情况和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听证员们在耐心听取了聂某某内心的想法和诉求后,律师和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一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阐述了不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心理咨询师动之以情晓知以理,疏通了聂某某对原案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结和心结。听证员们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对案件集中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处理意见。聂某某对检察机关采取上门听证化解其心结的方式给予充分肯定,表明自己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重视和关爱,并表示有新的证据会提供给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案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具体体现,是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有效途径。在下一步工作中,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检察听证工作,拓宽监督途径,规范监督流程,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干县人民检察院王小蓉、傅佳琪、杨宇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