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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示范、勇争先】探索“不起诉+”模式:对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具结悔过、集中训诫
时间:202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更好促进诉源治理新干县人民检察积极探索“不起诉+办案模式,通过“不起诉+公开听证”“不起诉+具结悔过”“不起诉+集中训诫”,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对于发生聚众斗殴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当初的不懂事,明白打架可以解一时之气,但并不能处理事情这个道理,认识到自己遇事过于冲动欠考虑,我自己心理一直特别后悔,后悔自己没有认识到法律的严重性,本人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今后一定好好做人,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内,邹某某诚恳地向检察官和听证员认罪悔过。

 

  2022年5月19日,该院对涉嫌聚众斗殴罪的邹某某等六人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社区委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到场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邹某某等六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基本案情、证据情况,对邹某某等六人拟作不起诉处理进行了释法说理,邹某某等六人年轻气盛,一时鲁莽,积极参加他人约架,犯罪情节较轻,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邹某某等六人在听证会上一一宣读悔过书,真诚表示要以此为戒痛改前非。

  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邹某某等六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院依法对邹某某等六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对邹某某等六人进行集中训诫教育,告诫其六人自身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诫勉其今后要知法守法不违法,学法用法不犯法。邹某某等六人表示接受深刻的教训,立志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回报社会。集中训诫取得了预期效果。(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李莹、邓云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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