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吉安市新干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要求全县各地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我县建设小康新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是法治新干的具体实践。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县人大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支持,定期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报告。县政法委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督促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自觉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强支持配合和机制建设,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上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地各单位要重视制度建设,在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上主动作为,下功夫、谋突破,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长效开展。
《通知》明确要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社会公益的职能作用。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积极审慎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汇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计划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检察机关要着力培养专业化办案队伍,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新干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有力地打开了工作局面。截止2018年7月,共立案审查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更是办理了吉安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陈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