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新干县检察院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近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与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衔接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双方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移送案件监督和强制执行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将收集到的食品药品违法线索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置;同时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围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可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应提供本单位办理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于向公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和行政处罚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应同时报送检察机关。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健康,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该《办法》的出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对接,形成在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新干县人民检察院 陈佳、陈伊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