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干县委卫健工委原委员、新干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徐向荣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由新干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向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徐向荣利用担任新干县中医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指使行贿人将贿赂转入他人账户作为投资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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