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新干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6年第三季度,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占比42.1%;第一检察部填报10件,占比52.6%;第二检察部填报1件,占比5.3%。
下一步,新干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填报责任,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全体干警坚守廉洁意识、纪律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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