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我院开展“淦检讲堂”培训,会议室里气氛热烈,主讲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中的检察监督”主题,结合自身办案经历,用一个个鲜活的办案故事和深入的法条解析,与全院干警共同学习检察机关如何运用法典开展法律监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法典变了,监督的“武器”更趁手了
“过去30多部法律各管一摊,条文重复、冲突、空白不少;如今系统整合,告别‘碎片化’。”培训一开场,主讲人就把法典的总体框架讲得明明白白。污染防治编526条、绿色低碳发展首次独立成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191条。
二、案例说话,生态检察工作的活该怎么干
“某院用大数据模型一比对,发现三家医院没办排污许可证,一纸检察建议撬动全市12家医院全覆盖整改。”讲到检察监督任务,主讲人没堆砌法条,而是用多地的真实案例“说话”。从长江“毛细血管”守护到赣江流域养殖污染整治,从焚烧废弃电路板大气污染案到“垃圾山”行政公益诉讼,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检察监督变得可感可触。
三、责任更严,衔接更顺,办案更有底气
“同错不同罚?没了!按日连续处罚、‘双罚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严惩,高压约束成体系。”主讲人重点拆解了法律责任与惩戒体系升级,以及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支持起诉等与检察履职直接相关的条款。
“以前觉得法典离办案很远,今天听完发现,从油烟噪声到秸秆焚烧、固废倾倒,条条都和咱们的监督职责挂得上。”一位干警课后感慨。培训虽已结束,但检察履职永不止步,我们将以法典为“法治利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案件,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美丽新干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