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干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聚焦民生福祉。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0件,提起诉讼8件。其中:所办的1案件,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1件入选江西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检察长王义正对修复治理的沂江河流域生态进行办案“回头看”·
聚焦生态保护,促进乡村绿色发展。该院围绕“守住耕地红线”主题,整治非法破坏、占用、撂荒耕地200余亩,守护粮食安全。针对库区非法围挡养殖、赣江流域非法违建和赣江河堤管理范围内弃置垃圾、非法占用水利工程等开展专项监督。共清理赣江流域非法养殖点6处、违法建筑3处,各种固体废弃物700余吨,清理被污染水域300余亩、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00余公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值放流活动·
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环境保护措施,成功办理全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出台后,首例磋商成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大案。即:“8.31”沂江河污染案,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2600余万元,对被破坏的沂江河流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先后与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设立“赣江新干段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新干县公益诉讼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1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320余万尾,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办案检察官与市场监管人员检查母婴产品质量·
聚焦食药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安全。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60余家母婴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商超及专卖店、母婴保健食品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活动。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查封、销毁问题产品500余件。还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0余家药店和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当场对6家存在问题的药店和网络销售平台,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聚焦基础建设,推动公共安全治理。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联合县相关行政机关对辖区内窨井盖、盲道、无障碍设施等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维修窨井盖设施10余处。督促县相关行政职能单位修复、新建无障碍设施及指示牌2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