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取现就能赚钱
还有这种好事?
某日,黎某在家中玩手机刷某视频时,看到一条可以带人赚钱的短视频,随后私聊咨询该陌生男子赚钱的方法。对方得知黎某有某某银行的银行卡后,让其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及手机打车到A宾馆。
第二天早上7时许,四名陌生男子(身份信息不详)驾车在A宾馆楼下接到黎某,并告知其去广西“跑分”洗钱并取现,报酬是银行卡到账金额的10%的提成。随后黎某按照陌生男子指示来到广西某银行网点取款2万元,用该卡在珠宝店购买黄金3万余元。(经查实该五万元均来自新干受害人李先生)陌生男子告知黎某卡中剩余的五千余元作为其取现报酬,但当其前往银行取款时发现银行卡已被司法冻结,出来后该陌生男子早不见踪影。黎某不但没赚到钱,反而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动动手,刷刷卡,钱从四面八方来,来的全是受害人的被骗资金。黎某做着挣快钱的美梦,却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工具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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