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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陷阱:一名“网络女神”的十年罪与罚
时间:2025-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简介

甜蜜陷阱的层层设局


因郭某充值游戏和购买装备花费几十万元无力返还,遂欲骗取陈某钱财用于归还贷款。郭某为取得陈某的好感,将自己包装成“白富美”。

取得陈某信任并确认男女关系后,郭某开始以贷款到期、投资股票为由,向陈某索要钱款,陈某心疼不已,当即答应转账。

深陷情感漩涡的陈某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向郭某转账共计60余万元。

本案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筑牢“防诈墙”

检察官提醒广大公众:网络交友务必保持清醒,警惕那些“完美”的陌生人。当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要提高警惕。防范此类诈骗,需牢记三点:

1、核实身份信息。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提供的身份、职业、家庭等信息真伪;

2、警惕金钱往来。对于未曾谋面的“恋人”提出的借款、投资等要求,务必谨慎;

3、保留证据材料。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网络虚拟,法律无情。任何试图通过情感欺骗牟取不法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十年刑期、十万罚金,这份沉重的代价是对犯罪者的惩罚,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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