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过八旬的雷某某年老体弱,丧失稳定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雷某某育有多名成年子女,子女均具备劳动能力和相应经济条件,本应依法履行赡养照料、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义务。但多年来,几名子女因家庭琐事积怨较深,互相推诿赡养责任。有的子女认为老人以前偏心,不愿出钱赡养;有的子女以自身家庭压力大为由不支付生活费;有的子女长期不探望老人。老人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日常开支没有着落,家庭矛盾愈演愈烈。雷某某无奈将自己的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晚年基本生活权益。
在了解到雷奶奶的难处后,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办案检察官详细核实老人身体状况、收入来源、医疗支出及实际生活困难,逐一摸清每名子女家庭负担情况,全面掌握矛盾根源。为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办案检察官主动参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促成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共同赡养老人,为雷奶奶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确保老人“重获”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了老人晚年基本生活,又修复了多年来疏远破裂的亲情关系,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家庭效果有机统一。